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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西山生活区宣传权限须知
大连理工大学校内学生活动宣传分为校团委类活动、其他校类活动和学部(院)类活动三种,不同类型活动的定义和宣传权限如下:
1、校团委类活动指由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委员会直属部门包括团委组织部、宣传部、办公室、理论研究会、“两组”学习部、社会实践与志愿者工作部、科技创新部、大学生创业中心、讲坛部、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艺术团所主办的活动或由学部(院)下属部门承办的校级组织的活动。校团委类活动的宣传方式支持海报、条幅、现场宣传、LED、宿舍楼电子显示屏等。
2、其他校类活动指由校自强社、校心协、校自管会、电视台、记者团、广播台等其他校级组织主办的活动。其他校类活动的宣传方式支持海报、条幅、现场宣传、LED、宿舍楼电子显示屏等。
3、学部(院)类活动指由学部(院)主办的面向全校师生的一系列活动。仅面向本学部学院师生的活动无权在西山生活区进行宣传;两个或多个学部(院)共同主办的面向全校的活动归为学部(院)类活动。学部(院)类活动的宣传方式支持海报、条幅、现场宣传、LED等。
说明:学部(院)团委、学生会共同计为一个宣传单位,学部(院)宣传部有权对其进行监督管理;校自强社、校心协、校社团联合会等具有二级组织的校级学生组织,校部及其下设学部(院)组织共同计为一个宣传单位,校部组织有权对其二级组织进行监督管理,其二级组织宣传权限与学部(院)类活动相同;学部(院)组织承办校类活动进行宣传时,必须由校级组织提交申请。
阅读须知:
1、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大连理工大学西山生活区宣传管理条例》,区分活动分类、明确西山宣传管理规则后进行宣传申请,否则自行承担后果。
2、任何学生部门无权为校外组织(包括活动赞助商)申请一切宣传位置,如有需要,请直接向校团委副书记崔强老师申请(办公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307室)。
第二条 具体宣传事项要求
一、海报宣传
1、自二〇一五年十一月起,校团委宣传部将增设海报宣传作为日常宣传方式。海报张贴地点为西山画廊九舍一侧。海报宣传面向所有申请单位。同一宣传单位最多可同时申请两个海报宣传位置,同一活动只允许使用一个海报宣传位置,活动集中时期校团委宣传部有权依据活动申请单位和活动级别进行合理调整。
2、一块橱窗为两个海报宣传位置。申请单位须严格按照申请活动内容、申请位置和申请时间进行放置。海报尺寸统一必须为A1大小(竖版),张贴时请严格按照指定位置,不允许出现横放现象。海报张贴期间要保持海报的平整整洁。
3、海报申请时间最长为7天,若申请单位在所申请日期的3天内没有悬挂宣传品,校团委宣传部宣传管理中心有权收回该场地使用权。各申请单位必须在申请日期的最后一天内自行拆除,并关好橱窗,若未及时拆除将记入违规宣传。
4、海报更换时间严格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1:30、下午3:30-5:00,其余时间不予更换。各申请单位请于更换前联系当天值班同学开锁。
5、任何单位无权将本单位申请位置转借它人,任何单位不可冒用其它单位名义进行申请。上述行为一经发现,校团委宣传部宣传管理中心将就行为的恶劣程度对所涉及的申请单位双方进行处罚。
6、各申请单位所申请海报位置出现问题请联系:王同学 15909858100。
二、条幅宣传
1、校团委类活动宣传单位最多可同时申请1个条幅位置(学生会、社团联合会最多可同时申请2个条幅位置),同一活动只允许使用一个条幅位置。其他校类活动和学部(院)类活动宣传单位最多可同时申请一个条幅位置。
2、申请单位须严格按照申请活动内容、申请位置和申请时间悬挂条幅,并在悬挂过程中保持条幅整洁平整,校团委宣传部宣传管理中心有权即时拆除位置摆放错误、逾期未拆除、破损严重、影响西山美观的条幅。
3、条幅悬挂时间最长为7天,若申请单位在所申请日期的2天内没有悬挂宣传品,校团委宣传部宣传管理中心有权收回该场地使用权并记入违规宣传。各申请单位必须在申请日期的最后一天内自行拆除,若未及时拆除将记入违规宣传。
4、条幅悬挂时严禁遮挡西山画廊、报栏(条幅悬挂必须低于画廊和报栏橱窗),严禁在原喷绘位置前悬挂条幅,严禁悬挂条幅时横跨三棵树,严禁在西山各宿舍楼前自行悬挂条幅,严禁将条幅悬挂在福佳足球场的铁网上,严禁悬挂在校医院栏杆前。一经发现以上情况立即没收条幅不予归还,并记入违规宣传。
5、任何单位无权将本单位申请位置转借它人,任何单位不可冒用其它单位名义进行申请。上述行为一经发现,校团委宣传部宣传管理中心将就行为的恶劣程度对所涉及的申请单位双方进行处罚。
6、针对一切方式违规宣传,校团委宣传部宣传管理中心有权立即制止宣传活动,并根据违规的严重程度取消该单位及所属部门或学部(院)1至6个月一切宣传方式的申请权。
7、各申请单位所申请条幅位置出现问题请联系:王同学 15909858100
三、喷绘宣传
1、自二〇一五年十一月起,校团委宣传部将取消喷绘宣传作为日常宣传方式。校级大型文艺活动以及重要活动排票需携带《大连理工大学西山生活区宣传审批表(纸质版)》直接向校团委副书记崔强老师申请(办公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307室),经崔强老师签字后将申请表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311室宣传部办公桌处,未经审核的喷绘一概发现,宣传管理中心有权拆除。同一申请单位可同时申请两个喷绘宣传位置,同一活动只允许使用一个喷绘位置。
2、申请单位须严格按照申请活动内容、申请位置和申请时间进行放置,并在摆放过程中捆绑结实,保持喷绘整洁平整,加强维护管理,防止喷绘损坏或威胁行人安全,喷绘摆放期间造成的一切安全问题由申请单位负责。福佳足球场周边铁丝网上禁止绑喷绘。校团委宣传部宣传管理中心有权即时拆除位置摆放错误、逾期未拆除、破损严重、威胁行人安全的喷绘。
3、喷绘申请摆放时间最长为10天,若申请单位在所申请日期的3天内没有悬挂宣传品,校团委宣传部宣传管理中心有权收回该场地使用权并记入违规宣传。各申请单位悬挂喷绘时应尽量选择西山人流较少的时候进行,以免阻塞西山畅通。各申请单位必须在申请日期的最后一天内自行拆除,若未及时拆除将记入违规宣传。
4、喷绘尺寸必须为3.5m(高)*2.5m(宽),且摆放时不允许出现横放现象。喷绘宣传的申请仅包含喷绘摆放位置的使用权,不包括喷绘铁架的使用权。
5、任何单位无权将本单位申请位置转借它人,任何单位不可冒用其它单位名义进行申请。上述行为一经发现,校团委宣传部宣传管理中心将就行为的恶劣程度对所涉及的申请单位双方进行处罚。
6、为保持宣传场地的整洁,各单位在拆除到期喷绘时请自觉将玻璃绳等残留物品清理干净。
7、各申请单位所申请喷绘位置出现问题请联系:王同学 1590985810。
四、现场宣传
1、同一宣传单位最多可同时申请两个现场宣传位置,同一活动只允许使用一个现场宣传位置。除7号位置外,每一位置最多可连续使用2天。7号位置申请单位不得同时申请其他场地,8、9号位置不得同时申请。
2、每一现场宣传位置最多可以摆放一个帐篷,7号位置最多可以摆放两个帐篷,8号、9号位置之间人行道口不得摆放宣传品。
3、申请单位须严格按照申请活动内容、申请位置和申请时间进行现场宣传,如使用时间为晚上,请在提交申请时于“活动名称”栏进行标注。
4、1~10号现场宣传位置可由团委在线西山宣传申请入口提交申请, 六舍小广场、七舍小广场、中心食堂前、五食堂前位置使用,需携带《大连理工大学西山生活区宣传审批表(纸质版)》直接向校团委副书记崔强老师申请(办公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307室),并同时提交网上申请。经崔强老师签字后,将申请表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311室宣传部办公桌处,值班人员据此通过网上申请。
5、电箱使用:为防止非学生的经营商使用西山生活区的电源插座箱,西山各电箱插座箱门钥匙由中心变电所统一管理,不接受任何个人或组织单独申请。电箱申请包含在现场宣传申请中,各申请单位请根据宣传活动需要,选择是否使用电箱,并按要求选择使用时间(精确到小时),如因未标明是否使用电箱或准确时间而造成宣传活动无法正常进行,宣传部概不负责。同时请注意规范用电,并在用电结束后及时锁好电箱,宣传期间出现的一切用电安全事故宣传部概不负责。各申请单位所申请出现问题请联系:陆同学18340833990。
6、为保证学生宿舍的权益,音响放声时间段严格限定为11:30—12:20,其他时间段放声视为严重违规宣传。宣传前后必须保证周边环境的整洁有序。
7、任何单位无权将本单位申请位置转借它人,任何单位不可冒用其它单位名义进行申请。上述行为一经发现,校团委宣传部宣传管理中心将就行为的恶劣程度对所涉及的申请单位双方进行处罚。
8、各申请单位所申请现场位置出现问题请联系:周同学 18340835707。
五、LED宣传
1、LED宣传内容以文本形式输出,有动画效果,提倡使用此种宣传方式。
2、LED显示屏版面容量有限,各单位所申请显示信息必须言简意赅,每条信息字数在40字之内。内容包含:活动主题、名称、时间、地点和活动简单介绍等。
3、LED使用时间最长为7天,LED内容更新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下午17:00,管理员在申请结束的一天内将其删除。
4、申请单位必须保证所申请播放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如因申请方责任导致LED内容显示错误,校团委宣传部宣传管理中心有权直接进行删除处理,不予修改。
5、各申请单位所申请LED显示出现问题请联系:陆同学18340833990。
六、宿舍楼电子显示屏宣传
1、电子显示屏信息发布系统指西山学生生活区各宿舍楼内电子显示屏的更新和内容发布,该项宣传方式主要用于校团委类学生活动信息的发布管理。
2、发布信息流程为:
(1)申请单位需进入大连理工大学团委官方网站“西山宣传审批”入口提交申请表;(需提前一周即七个工作日进行申请)
(2)每周五下午16:00-17:00,由校团委副书记崔强老师统一进行审批,校团委宣传部宣传管理中心将与获得使用资格的申请单位沟通;
(3)获得使用资格的申请单位请于第三天(周日)晚20:00前将电子版信息内容发至校团委宣传部宣传管理中心邮箱:dlutxuanguan@126.com。所发布信息格式要求如下:内容模版必须为JPG格式,图片分辨率为300dpi,尺寸为1080*1770,图片大小请控制在1M以下,图片以“活动组织—活动名称”命名;
(4)审核合格的电子版信息将于两个工作日内在西山学生生活区宿舍楼内电子显示屏进行播放显示。
3、校团委宣传部宣传管理中心有权对发布内容进行后期审查、核对、存档,并对所发布的信息保有最后审核和修改的权利。
4、宿舍楼电子显示屏宣传申请如有疑问请联系:丁同学18340835008。
七、西山宣传注意事项
1、一切宣传活动严禁涉及商业性质宣传,任何部门不得为任何商家外联申请宣传位置,一经发现校团委宣传部宣传管理中心有权立即制止宣传活动并取消该申请单位6个月内一切宣传方式申请资格。
2、以班级形式进行的活动如团建、党建、旗帜在线和寒暑假实践等活动的宣传必须由校部相应部门进行集中申请。(此类活动可申请3—7天集中宣传)
3、募捐义卖类活动原则上仅有大连理工大学红十字会有权举办,其他组织单位如要进行,需直接向校团委副书记崔强老师申请(办公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307室)。
4、一切特殊形式的宣传活动均需直接向校团委副书记崔强老师申请(办公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307室)。
5、任何学生组织不得以任何理由,在西山一条街地面张贴地贴、海报以及喷绘等宣传品,一经发现记入违规宣传。
6、严禁一切形式违规宣传活动,校团委宣传部宣传管理中心有权对违规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罚,根据违规的严重程度取消该单位及所属部门或学部(院)1至6个月一切宣传方式的申请权。
7、校团委宣传部宣传管理中心将对各申请单位违规宣传次数进行统计并严格进行处罚。
第三条 说明
1、大连理工大学西山生活区宣传管理实行电子申请与审批制度,申请单位需使用分配账号登陆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tuanwei.dlut.edu.cn/页面右下侧“西山宣传审批”入口进行申请。
2、电子申请具体办法详见《西山宣传电子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3、审核通过后申请单位须携带打印申请表一式一份取得相应部门指导教师签字或盖章,交至26舍103室何老师处。条幅、海报、LED和宿舍楼电子显示屏申请表无需打印上交。特殊位置(六舍小广场、七舍小广场、中心食堂前、五食堂前等)在提交网上申请后,须携带一式两份《大连理工大学西山生活区宣传审批表(纸质版)》(可在西山宣传审批入口“相关文档”处进行下载),征得所在部门指导教师与校团委副书记崔强老师签字/盖章后,一份交至26舍103室何老师,一份于周一至周五下午15:30——17:00交至校团委宣传部办公桌值班人员处(大学生活动中心311室),未经值班人员受理的申请无效。
4、校团委宣传部宣传管理中心审批时间为周一至周五15:30——17:00,其他时间不予审批,当日17:00后所提交申请将于下一工作日审批。如有疑问可于审批时间段前往大学生活动中心311室宣传部办公桌处咨询。
5、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委员会宣传部宣传管理中心对《大连理工大学西山生活区宣传管理条例》拥有最终解释权。
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委员会
宣传部宣传管理中心
二O一五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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